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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翁牛特旗供销合作网    发布于:2019-06-20 17:52:41    文字:【】【】【

赤党办发[2016]11

各旗县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2016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66号,此文件公开发布),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供销合作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新供销、大合作”的发展理念,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壮大社有企业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供销合作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供销合作、农牧民专业合作、农牧民资金互助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供销合作社组织架构和组织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三位一体”的职能架构,使我市供销合作社与农牧民联结更紧密、为农牧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牧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坚持“政府支持、供销合作社主导、多方参与、统一运作”的原则,健全完善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代贮藏代加工、农牧民培训等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土地托管、牛羊托管服务,为农牧民和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养)、管、收、加、销等“保姆式”“菜单式”服务,构建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蔬菜、杂粮杂豆、重点畜产品等绿色特色产业为重点,培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出口型龙头企业,打造“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户”发展模式,构建新型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快实施“新网工程”,结合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健全完善农村牧区农资、日用消费品、农畜产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构建一体运营、双向流通的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依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或其他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构建以市级电子商务平台为龙头、旗县区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为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社及便民连锁超市为终端、物流配送体系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牧区合作金融服务,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旗县区供销合作社为主导,以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龙头企业为主体,在喀喇沁旗、元宝山区、松山区、巴林左旗等地开展农牧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信贷、农村牧区合作金融业务试点建设。到2020年供销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更加完善,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全方位服务“三农三牧”水平加快提升。

三、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坚持“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农牧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全力推进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通过劳动合作、土地合作、资本合作和招商引资、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社等多种途径,在全市各苏木乡镇建设供销合作、农牧民专业合作、农牧民资金互助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不断完善引领合作经济、双向流通经营、公共公益服务、惠农政策执行、沟通协调维权五项职能。围绕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积极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系列化服务。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连锁配送体系建设,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供销合作社筹资主办、与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两委”联办、组织社会经营户加盟共建等方式,发展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2020年基本实现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农牧民资金互助社苏木乡镇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社、便民连锁超市行政村全覆盖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社有企业治理机制推进依法依章治社,落实好旗县级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政策,完善市、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统筹解决理事会、监事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适时召开市、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下级联合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加快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监督,落实联合社资产监管职责。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促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基本构建起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

五、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供销合作工作,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牧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牧民的理念,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精心谋划,尽快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逐一安排部署、逐一细化措施、逐一推进落实。要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地方党委任免本级联合社主要领导干部与上一级联合社党组(党委)事前沟通协商制度。认真落实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各项支持政策,结合实际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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