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下午,内蒙古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区社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刘贵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纪委机关《关于开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区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连续4年5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会议有关重要讲话和意见精神。区社分管领导结合区社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讲话精神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区社直属各单位、各处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国供销总社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决策部署,立足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合作。一是开展产业扶贫。发挥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优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项目融资服务力度。二是开展消费扶贫。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多平台展示销售贫困地区农畜产品,推动系统内各级联合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消费扶贫,提升贫困地区农畜产品供给质量。三是实施电商扶贫。进一步发挥好“供销e家”平台作用,利用各类平台资源推销农畜产品,完善农村牧区流通基础设施。四是做好定点扶贫工作。五是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还学习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高质量开好区社领导班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